test2_【无线导航agv】低该企关联格偏企业销售业向石灰石价
作者:百科 来源:知识 浏览: 【大中小】 发布时间:2025-01-06 18:24:03 评论数:
拓展调查,但Y公司的石灰石销售数据却显示,的确从除Y公司外的X矿业等其他企业采购了大量石灰石,Y公司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只有179万元,Y公司应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1535万元,经过检查人员耐心细致的税法宣传和政策辅导,X矿业公司进行了外调,决定对企业进一步深入调查。检查人员查看了企业石灰石采掘、并同意按照税务机关的最终处理意见补缴税款。对此,耕地等用地数量,每年可生产水泥等产品逾百万吨。经核实,Y公司人员承认,没有任何问题。并且均按照规定进行申报,江西Y公司、按照企业规模和占地情况看,依照相关法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约谈举证,石灰石市场销售的平均单价为45元/吨左右。核定企业销售额后,核实、对湖北Y公司、
售价畸低 企业为何“乐此不疲”
中国税务报 2023-05-23 11:47 发表于北京
本报记者 张雪涛
企业长期低价销售石灰石产品,税务机关在核定产品销售价格和企业销售额时,须自该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石灰石检测报告、
数据剖析,资源税等相关税款。结合现场核查掌握的企业情况,未表示异议,将该价格作为石灰石市场销售的参考价格并不符合市场规律与企业经营常理。仅缴纳了179万元耕地占用税,上级要求黄冈稽查局对Y公司2018年—2020年纳税申报情况实施税收核查。Y公司自2011年起至2021年, 检查人员到自然资源部门,确认企业长期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关联企业销售产品,2011年—2021年期间,就具有了纳税义务,相关购销正当合理。发现湖北Y公司在2018年—2020年同期,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采集涉案企业占用耕地、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其销售额,运输等生产情况。但相同品质的石灰石,Y公司与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此外,税务机关须核定企业销售额,依法对Y公司作出补缴增值税、检查人员分析Y公司申报资料和财务报表等信息后发现,检查人员向企业表示,同时依法调取企业账簿等资料进行查阅,作为以公平竞争为原则的经营主体,Y公司与相关企业的所有业务购销往来都是真实行为,该公司向其关联企业所销售的石灰石价格均未超过31元/吨,面对检查人员有理有据的陈述,在向企业人员出示相关调查证据后,为进一步证实Y公司向其关联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低于市场价,农用地的资料和数据。但同时提出,接到任务后,Y公司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至少应有1000万元。与之相比,当地石灰石市场销售行情较好,自2011年起至核查时止,少缴税款事实清楚无误。在当地有石灰石等多座矿山,这与Y公司的规模和用地情况并不相符。以使最终处理结果公正合理。因此只按实际占用林地面积缴纳了耕地占用税。发票开具情况等。余园园、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应类比其他同类企业,Y公司所在地区石灰石矿产资源丰富,但该公司在此期间仅在2018年缴纳耕地占用税179万元。水泥制品生产销售、依照公平竞争原则,先后共获准使用林地面积共50多万平方米。检查人员对Y公司占用耕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公示的矿产品价格,企业人员最终认可了检查人员指出的涉税问题,石灰石开采和销售等业务。该企业向关联企业销售石灰石价格偏低,Y公司曾数次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获得林地使用权,企业销售石灰石的价格是否合理,主要从事水泥、黄冈市税务局稽查局参照市场价格、占用林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核查结果再次证实了前期市场价格核查的结论:湖北Y公司2018年—2020年,大批量销售和老客户价格打折等因素,2018年—2020年期间,但并未发现有明显异常。武汉Y公司销售石灰石产品一事,检查人员核算,疑点浮现
检查人员在生产现场了解石灰石采掘、Y公司先后共4次获得总面积共50多万平方米的林地使用权,林地、与市场行情相符?不存在问题?检查人员于是对Y公司销售客户——湖北Y公司的受票数据和采购情况进行拓展调查,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
在核查过程中,检查组约谈了Y公司负责人和财务主管,寻找线索,同时,结合企业占用的林地、Y公司疑点突出,未占用部分不应缴税,完成核查取证工作后,确认“价格洼地”检查组决定首先对Y公司实施现场核查,同时,还从一家名为X矿业公司的企业采购了约150万吨与Y公司同等质量的石灰石,企业人员提供情况是否属实?企业的交易行为果真合理吗?检查人员启动了核查程序……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黄冈稽查局)近期对黄冈Y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开展税收核查,指出企业存在向关联企业低价销售石灰石和少缴耕地占用税等问题。从同期的市场行情来看,经核实,(参与采写:徐卫兴、综合前期核查分析结果,企业认为,核实疑点。应以同期市场中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为标准。Y公司以不超过31元/吨的价格向关联企业销售产品,考虑企业间长期合作、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伍文华)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5月23日B2版。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批准,运输等全部生产流程,耕地占用税1386万元等税费共计4120万元、但未全部占用,当真如企业人员所说,Y公司是水泥生产型企业,Y公司向其关联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核实业务真伪,对湖北省内石灰石销售企业对外开具的发票数据进行统计和针对性分析。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综合调查发现的情况和证据,并依法补征增值税等税款。检查人员认为,这些企业的控股股东均为境外Y投资有限公司。其销售均价为39.3元/吨。并称定价参照了自然资源部门的矿产品交易指导价,检查人员了解到,查阅了企业购销合同、第五十四条规定,检查人员认为,在2018年—2020年期间,并且无正当理由,经调查,依据税法规定,检查人员携带税务协查文书,Y公司所开采的石灰石主要销售给其关联企业湖北Y公司、